近年来,网红代言、直播带货等网络销售新业态发展迅猛,由此带来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发布“3·15”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剑指网络销售新业态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副厅长徐全兵介绍,在最高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期间,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5万余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万余件,提起诉讼1600余件,取得显著成效。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整治直播和短视频平台食品交易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公益诉讼案是今天发布的典型案例之一。该案于2020年5月26日启动立案调查。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指出,部分短视频平台用户在直播带货时存在违法行为,如销售没有食品标签等的“三无”食品;对成分或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生产者名称等信息未予明示;宣传普通食品具有保健、治疗功能;要求线下交易,以逃避平台对交易的监管。检察机关通过调查发现,有两个短视频平台上的30余个用户存在以上违法违规行为。
2020年6月5日,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向两家平台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对直播和短视频营销平台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大对平台内直播和短视频电子商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开展专项整治。接到检察建议后,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案件涉及的平台立案调查,并在辖区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协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引导在京短视频行业领域龙头企业联合签署《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平台自律公约》,从平台自律、保护消费者权益、协同共治等方面压实平台管理责任;推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促进网络视频营销主体规范经营的指导意见(试行)》,达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目的。此外,最高检还积极推进在食品药品领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
据介绍,2020年7月,最高检部署启动为期3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并将线上线下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作为专项监督活动第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截至2020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7569件,其中,农贸市场及超市农产品食品违法类4718件、网络食品违法类1887件,保健食品违法类964件。(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韩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