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安徽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视频推进会,对全省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进行再督促、再强调,要求快速形成规模,有效解决问题,形成安徽经验,至今年4月底,实现全省三级检察院律师网上阅卷全覆盖。

今年3月9日,最高检决定在安徽、上海、重庆等三省市,开展检察机关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将“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安徽省检察院迅速制定出台相关文件,对全省网上阅卷工作作出安排和规范。截至3月15日,安徽已办理律师网上阅卷申请30多件次。

此次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从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律师网上阅卷工作,克服等待畏难情绪,主动谋划推进。各级检察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并成立由业务部门、案件管理部门、信息技术部门人员参加的工作专班,统筹协调试点工作。

及时规范制作并上传电子卷宗,是律师互联网阅卷的基础。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检察院要明确时间要求,在决定受理案件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卷宗的制作上传,对退回补充侦查(调查)后形成的案件材料等,须在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上传。同时注重电子卷宗制作的规范、完整和清晰度,使律师自助下载的电子卷宗,达到与现场查阅的纸质卷宗同等效果。

及时审核通过律师网上阅卷申请,是推进互联网阅卷的重要一环。会议特别要求确定专人审核,提高审核效率。对律师网上阅卷的申请,符合条件的原则上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不符合条件的,应注明未审核通过的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对材料不全等可以通过补充材料方式予以完善的,应尽快提醒申请律师在补充材料后及时办理重新申请。

会议还提醒各地在推进试点工作的同时,要一如既往做好律师现场阅卷接待协调工作,满足不同律师群体对阅卷方式的多元需求。

会议还要求各地主动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沟通联系,利用官方网站和检察新媒体台加强试点工作宣传,积极引导律师试用互联网阅卷系统,广泛收集律师意见建议,扩大律师互联网阅卷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韩震震 吴贻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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