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润区耕地种树的初步调查情况通报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针对央广网4月20日早播发“河北丰润数百亩耕地里种树:麦苗被迫给树苗‘让道’”反映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纪委监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成立联合调查组,赴丰润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3月1日丰润区部署在城区北部种植苗木,实施绿化,实行间作套种模式,以耕种花生、大豆等粮油作物为主,间植苗木。项目由丰润区城乡融通建设有限公司(区国资全资公司)作为实施主体,丰润镇负责土地流转租地工作。3月26日,施工队伍进场栽植苗木。
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专业技术队伍现场测量确认,实际签订协议并栽植苗木面积448亩。其中:按土地性质分,耕地437.56亩(不属基本农田,为一般农田),未利用地9.76亩,建设用地0.68亩。按土地使用情况分,白地427亩、麦田21亩(毁损麦田2.11亩)。另有未签订协议的19.35亩麦田(为一般农田)开挖树沟(毁损麦田1.9亩),尚未栽植树木,总计造成麦田毁损4.01亩。
二、处置意见
经联合调查组认定,丰润区对中央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要求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把握有偏差,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在耕地上栽植苗木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文件中“(四)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要求,应立即彻底整改。
一是由丰润区对448亩已经间栽的苗木组织移植,对所占土地进行深松,达到耕种条件。二是对涉及麦苗受损的农户,按照相关政策予以经济补偿。三是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指导镇村组织群众对受损麦田及未耕种土地进行备耕、应季耕种,并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征得群众谅解,确保春季农业生产不受影响。四是针对丰润区存在政策把握有偏差、监督管理不到位、群众工作不细致等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进行调查处理。
唐山市政府、丰润区政府真诚感谢媒体监督,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组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排查整治,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切实保护耕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