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40周年座谈会在京举行。据介绍,40年来我国坚定履行公约义务,积极推进履约行动,履约成效瞩目。

目前,我国建立了以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为主体的履约立法体系,在CITES秘书处组织的履约国内立法评估中被评为最高等级;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履约管理和执法体制机制,建立了较为高效的监管体系。

我国采取对进口CITES附录Ⅱ、Ⅲ所列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实施进出口证明书制度,对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和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和运输陆生野生动物予以严格禁止,对商业性进口和国内加工销售象牙及其制品持续实施严格禁止措施等。此外,我国还积极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公众履行公约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经过40年的不懈努力,我国90%的植被类型和陆地生态系统、65%的高等植物群落、85%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保护。下一步,我国将继续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源头保护,禁止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记者寇江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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