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司法部获悉,近年来,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据悉,2019年施行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合理确定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的适用条件,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成为所有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目前,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普遍建立,为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强,合法性审核机制普遍建立,有效减少了越权文件、违法文件、“奇葩”文件的出台。

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各地政府工作部门普遍制定并公布权责清单,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得以确立。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缩,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市场监管方式不断创新,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逐步建立。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现象明显改观。

记者还了解到,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工作安排,司法部今年将部署开展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2019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的《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明确,从当年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活动主要面向市县政府,包括综合示范创建和单项示范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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