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放高利贷为业,并采取暴力手段非法讨债。4月16日,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以涉嫌催收非法债务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
2014年以来,张某伙同孙某、宋某、苏某(均已判刑)等人以开办寄卖行为名,非法发放高利贷,且在追讨债务过程中采取威胁、恐吓、殴打、非法拘禁等暴力手段。
2017年5月,张某借给贺某等人5万元,约定利息为每天500元。截至9月,贺某累计拖欠张某本息共计8万元。9月17日晚上9时许,张某等人将贺某挟持至某酒店客房,向贺某讨债。贺某表示暂时无钱归还,张某等人便将贺某拘禁在房间内,并对其拳打脚踢。次日上午,张某等人将贺某带到寄卖行,再次对贺某实施殴打、威胁、恐吓,逼迫其还钱。贺某拿出随身携带的一张银行卡,将银行卡密码告知张某,张某从卡内取出2万元,又逼贺某借了3万元,以贺某还钱超期为由,强迫贺某另行支付1万元“滞纳金”,连同未偿还的3万元本金,重新出具一张4万元的借条。直至19日凌晨,张某方让其离开。
此外,张某还以月息一角的高利率分别向多人放贷,一旦借款人无法及时归还借款本息,他便暴力追讨债务,肆意拘禁、殴打、滋扰被害人及其家人,并打砸、损毁、强占被害人财物。检察机关认为,张某催收高利贷过程中,使用暴力方法恐吓他人,涉嫌催收非法债务罪,应予批捕。 (王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