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记者从枣庄市公安局获悉,该局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探索实施城乡双向户口迁移制度。

谈到政策出台的背景,枣庄市公安局副局长梁龙雨解释说,自2015年启动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以来,市公安局针对不同类型人群量身订制落户标准,建立完善户籍制度改革“1+N”政策体系,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户籍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城镇化已到战略转型期,国家开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城镇化双轮驱动、同步推进战略阶段。单一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现行户籍政策,显然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任务,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方面亟须进行配套改革。

针对目前城镇落户条件不统一、社区集体户登记制度不完善、迁移政策不合理等问题,枣庄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当前户籍管理政策的意见、建议。经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确定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梁龙雨告诉记者,此次户籍制度改革改变了过去户口迁移单一的“乡—城”单向迁移模式,按照“宜城则城、宜乡则乡”原则,探索实施城乡双向户口迁移制度,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和人口结构,研究确定按照服务管理常住人口规模、结构、分布等配置公共资源的实现路径。

“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及人才无差别、就业无门槛落户制度,取消落户城镇的其他附加条件和限制。

“畅通入乡返乡落户通道”,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户口迁移制度,2021年1月1日后枣庄市内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回原籍经常居住的,根据群众意愿可无条件迁回原籍。高校毕业生、复退转军人、支持农村建设的创新创业人才符合条件均可就地落户。

“保障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合法权益”,切实解决进城落户农民最牵挂的土地、最关心的权益问题,保障其继续享有迁户前的全部农村权益,让居民放心、安心进城。

“提升人口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以公安户籍信息为基础,持续丰富医保养老、义务教育等社会信息,最大限度为群众办理户口业务减材料、减手续,在不断提升人口管理信息化水平的同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事关居住证持有人的城镇教育、创业就业、社会保障等“烦心事”“操心事”,切实增强他们对城镇的认同感、归属感。(张环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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