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指数介绍
2022年12月28日,中证商品指数公司发布了中证商品期货指数系列,国内商品指数体系又增添了重要成员。目前按照发布机构划分主要有三大类,一类是交易所编制的指数,上期所、大商所、郑商所都构建了商品指数体系;第二类由第三方研究机构发布,如Wind商品指数、中证商品期货综合指数等;第三类由期货公司或证券公司发布,如南华期货商品指数。目前国内商品期货型公募基金跟踪的均为交易所指数,由于各家交易所指数只能纳入自身挂牌的品种,因此仅有单品种以及大类指数。
(资料图)
中证商品期货指数系列是中证商品指数公司编制发布的综合类期货指数,可直观反映国内商品期货品种的整体价格走势,可作为投资者评价收益的基准,并为商品指数化产品创新提供基础标的。样本范围覆盖能源化工、黑色、有色、农产品、贵金属、林产品、畜产品等七个板块,根据不同的品种范围、品种筛选条件以及权重设置规则,后续可形成系列子指数。
中证商品期货指数系列目前包括中证商品期货价格指数和中证商品期货指数,两个指数的编制逻辑仅计算公式存在差异,其余保持一致。
2 指数编制
2.1 商品分类
样本范围包含国内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商品期货品种,涵盖国内代表性强的重点商品类别,分类依据主要是产业上下游关系、期货价格驱动因素,避免不同的商品类别间出现较高的相关性。总共设定能源化工、黑色、有色、农产品、贵金属、林产品、畜产品等7个大类。编制方案对“商品”与“品种”加以区分,其中品种专指期货品种,商品则指品质和用途相同或相近的商品。
2.2 样本筛选
为确保指数的流动性与代表性,筛选运行相对成熟、成交活跃,且在期货和现货市场均具有代表性的品种作为成分,以每年的4月30日为考察时点,上一年 5 月 1 日至当年 4 月 30 日为一个考察周期,按以下顺序依次筛选:
1、上市时间筛选:截至当前考察时点上市时间满一个考察周期的品种入选样本池Q1;
2、合约可交易性筛选:考察时点前60个交易日的日均成交量(单边)低于5000手的品种从Q1剔除,得到样本池Q2;
3、流动性筛选:以品种最近一个考察周期的日均成交金额(单边)百分比与日均持仓金额(单边)百分比平均值作为流动性筛选指标L.在样本池Q2中:
A、对于在当前考察时点前参与指数计算的品种,若其流动性指标L低于1.5%则被剔除;
B、对于在当前考察时点前未参与指数计算的品种,若其流动性指标L低于2.5%则被剔除。
得到样本池Q3,即为品种初选样本池。
2.3 权重设置
考虑品种合约的流动性,以及品种在经济上的重要程度,首先结合期货成交数据以及现货消费数据得到初始权重。然后按照先商品后商品类别的顺序进行多样性调整,以保持各商品、类别的分布和权重更加均衡。
1、初始权重计算
按照各品种消费百分比和流动性百分比以1:2加权计算的结果为初始权重,其中消费百分比以消费金额为计算依据,流动性百分比以持仓金额和成交金额为计算依据。
(1) 流动性百分比计算:
计算样本池Q3中各品种最近三个考察周期平均持仓金额占样本池所有品种结果的百分比CPP(i)(i指代品种i),其中每个考察周期品种i的持仓金额按其在该考察周期的实际交易日的日均持仓金额计算。若品种i在当年考察时点前上市时间不满 2 年,则用其在最近两个考察周期的平均持仓金额进行计算。
计算样本池Q3中各品种最近三个考察周期平均成交金额占样本池所有品种结果的百分比CTP(i)。其中每个考察周期品种i的成交金额按其在该考察周期的实际交易日的日均成交金额计算。若品种i在当年考察时点前上市时间不满 2 年,计算方法同步骤A。
得到每个品种的流动性百分比:
(2) 消费百分比计算:
A、黄金和白银由于其突出的金融属性和货币属性,现货消费数据无法完全体现其重要地位,因此黄金和白银的消费百分比等于其各自的流动性百分比。
B、计算各商品最近3个自然年年度平均消费金额ACCV(c)(c指代商品c),其中,商品代表性价格选取指定期货品种近月合约年度月均结算价格,若该品种上市不满3年,使用其上市前相关现货价格补齐每个月的代表性价格;消费量主要选取权威渠道发布的年度数据。
C、计算除黄金和白银外各商品的消费百分比CCP(c)
其中C表示样本池中除黄金和白银以外所包含的商品集合。
D、计算除黄金和白银外各品种的消费百分比CCP(i)。若商品c只有一个期货品种,则该品种的CCP(i)即为该商品的消费百分比;若商品c包含多个期货品种,则根据包含的品种流动性百分比CLP(i)作为比例依据计算:
E、得到各品种的初始权重ICIP(i)。
2、多样性调整
(1)单品种权重ICIP不低于2%;
(2)每个商品的权重ICIP不高于20%;
(3)每个商品类别的权重ICIP不高于40%;
(4)若品种权重ICIP高于其流动性百分比的2倍,则该品种的ICIP下调至流动性百分比的2倍,从而控制现货消费数据对品种最终权重的过度干扰。
经过多样性调整后得到品种最终权重CIP。
3、权重调整
(1)固定时间调整:每年5月中旬进行品种筛选和新权重计算,并于 7月10日后的第1个交易日实施新权重。
(2)临时权重调整:每年3、6、9、12月季度考察品种流动性,调整成分品种。
2.4 展期设置
采用操作相对容易的固定展期方式,根据成分合约对照表,在每个月10日后的5个交易日,将各品种持仓分每日等比例20%移仓至指定合约。每年6月初公布新一年度的成分合约对照表,在每年3、9、12月对合约对照表进行定期审阅。
2.5 计算公式
1、 基期计算公式
其中,I(0)为指数基点,Q为样本池,i表示品种,P(I,0,s)表示品种i在基期的结算价,CIP(i)和CIM(i)分别为品种i的权重和指数乘数。
2、 中证商品期货价格指数
其中I(d,t)表示在d日t时刻的指数点位。中证商品期货价格指数是商品价格的线性组合,展期时存在点位跳空现象,反映商品价格的涨跌。
3、 中证商品期货指数
中证商品期货指数基于前一交易日的投资收益变化,包含展期收益,在展期时指数点位不会跳变,反映商品期货投资组合的收益走势。
3 指数表现
(1) 从最近五年指数成分和权重来看,总体上,指数各版块权重分配较为均衡和稳定,基本能覆盖当前期货市场比较成熟的品种。品种权重在2%-10%,商品类别权重在15%-30%。结构上,最近五年黑色类品种权重最高,贵金属板块权重占比有一定提高。
(2) 与国外重要商品指数相比,标普高盛商品指数和彭博商品指数中的原油权重占比较大,过度依赖能源板块,而中证商品期货指数权重相对均衡。因此2015年之后,由于原油价格出现较大下跌,而有色金属和黑色板块持续上涨,因此三者间走势差异扩大。在后疫情时代,进入到2022年下半年,随着地缘风险和能源危机的管控以及全球服务业需求的回落,能源价格回落带动标普和彭博商品指数回落明显,而在国内内需经济复苏的预期下,中证商品指数则维持强势状态,反应了中国定价的商品相对强势的结构。
(3) 具有独特的风险收益特征。品种间的低相关性,有波动抵消效应,因此指数具有较低的波动性。在特定品种波动期间,指数走势也相对平稳,具有较强韧性。
(4) 中证商品期货指数同比与PPI同比相关性较高,具有较强的中国经济代表性。领先3个月的指数同比与PPI同比的相关性最高,为0.85左右,其中商品期货价格指数同比领先性强于商品期货指数同比。
(文章来源:国投安信期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