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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7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修订燃料油期货和低硫燃料油期货交割品质相关质量标准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次调整后,上期所《燃料油(期货)补充检验项目暂行规定(修订版)》中,“苯乙烯(mg/kg)、苯酚(mg/kg)”限度由“不大于50”修改为“不大于300”,取消4-枯基苯酚的指标要求;《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货标准合约》合约附件中,“苯乙烯(mg/kg)、苯酚(mg/kg)”限度由“不大于50”修改为“不大于300”。本次针对相关化工品指标规定的调整优化,既保留了中国保税船用燃料油加注优势,又进一步满足了更多境内外产业客户参与套期保值和期货交割的需求,旨在更有效拓展燃料油期货和低硫燃料油期货服务船燃产业的深度和广度。

  市场人士表示,此次适当调整,在保障加注安全和期货市场交割品质量的前提下,可有效降低境内外产业客户参与燃料油期货和低硫燃料油期货套保的门槛,显著提升其在仓单生成和期货交割环节的便利性,由此促进市场参与的积极性。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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