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什么证件

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资料和证件根据双方的户籍或者国籍有所不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地区居民需要的证据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华侨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二、

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领结婚证需要下列手续:

1.申请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找法网提醒,必要时,婚姻登记机关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

三、

不得结婚的情况?

不得结婚的情况大致如下:

1.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任何人或者组织加以干涉结婚的。

2.结婚双方是直系血亲或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男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早于二十周岁。

4.一方属于重婚的。

找法网提醒您注意,患有不适宜结婚的病症的,并不是一定不可以结婚,但是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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