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广州市促进外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共20条,其中提出重点引导外商投资制造业、落实鼓励产业目录优化外资结构等,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广州进行产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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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措施》第2条提出,将重点引导外商投资制造业。鼓励外资充分发挥资本和技术优势,加大对制造业和高新技术、生产性服务业的投资。重点投资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与健康、新材料与精细化工等领域,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对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将纳入市稳外资工作专班机制协调,稳定外资制造业骨干企业产业链供应链。
第3条提出,落实鼓励产业目录优化外资结构。将落实最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鼓励外商投资数字经济、研发设计、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
引导外资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加大投资新能源、绿色环保、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等领域。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配套政策,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可向海关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
《若干措施》对外商投资提供了一系列支持、便利和保障举措。在支持方面,将加大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落实外资奖励政策,支持鼓励外商投资在穗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设立研发中心等,从而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
同时将完善金融支持外资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重点外商投资企业(项目)投贷服务机制,支持更多外商投资企业纳入跨境人民币结算优质企业名单,降低外商投资企业避险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外商投资企业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等。
《若干措施》为外商投资提供了多项便利。包括支持多种形式外商投资、实施市场准入“极简审批”、促进通关便利化、深化办税便利化改革、便利跨境投融资、便利重点外商和境外高端人才出入境等。
在便利跨境投融资方面,将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进行境内再投资,简化企业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手续,便利外汇投资资金使用。允许外资跨国企业开展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促进资金双向流动。探索缩减企业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拓展外资企业外汇资金使用范围。
此外,《若干措施》还为促外资发展提供了多方面保障。包括统筹保障外资用地用电、保障货运物流通畅、强化人才服务保障、强化外商投资权益保障等。
《若干措施》提出,将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招商服务。完善全球招商网络,围绕重点产业链,持续实施产业招商导流和目标投资者滴灌计划,加大力度引进外资总部和供应链产业链龙头企业。
出品:南都湾财社·科创工作室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徐劲聪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湾财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