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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农村水域是农村整体环境中“流动着的血液”和“跳动着的神经”,也是农民百姓每日生存生活生产都离不开的生命之源。黑臭水体是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是群众身边的烦难事、糟心事,关乎着百姓的美好生活和幸福人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必须做好整治规划布局,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早见功效,方能实现人居环境与农村经济社会的双提升。
深入治理农村黑臭水体,要系统开展、综合应对、整体规划,利用好水资源优势创造生态循环经济。对尚未开展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要瞄准污染源,根据农村黑臭水体的不同分类采取不同方式消除外源污染。首先,加强淤泥清理与水体疏通,为碧水清流腾出一方空间。其次,下大功夫打造水系连通渠道,联通四方,开发源头活水。再次,修复水生态系统,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形成具有生命力的循环生态环境。对已完成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长效监督评估机制,展开调研、持续追踪,以百姓的实际满意度为目标导向,做好农村黑臭水体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确保取得整治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深入治理农村黑臭水体,要突出治理重点、厘清责任边界、层层落实推进。农村地区水域面积大、水体污染严重,无法实现即时的全覆盖治理,须紧抓农村地区较大面积的黑臭水体开刀,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明确政府和市场的责任边界,政府对符合条件的治理水体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同时督促农村地区相关污染企业承担起治理责任,强化政府与市场的上下游协同合作。层层落实推进,从政府主体到市场责任再到群众个体,每一环节、每一步骤都发挥好其应有的作用和功效。
深入治理农村黑臭水体,要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坚持不懈,善战善为。每个村的自然生态、区域经济、人文环境、风土人情发展水平皆不相同,因此针对黑臭水体治理也要因时施智、因事制宜。既要遵循黑臭水体治理的内在科学规律,又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加以研判解决。切忌“一刀切”“一填了之”“治标不治本”等简单粗暴、应付了事的做法。
彻底整治好农村黑臭水体,就要“真”治、“实”治、“长”治,探索治理管护长效机制,发挥政府主导治理作用、鼓励村民日常参与管护,恢复碧波绿水,让群众舒心满意,真正实现把“黑臭水”变成“幸福河”的目标。
(作者系北京农学院北京都市农业研究所研究员)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