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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据信用中国(北京)网站显示,北京七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的1批次北京二锅头酒精度不合格,被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该公司此前已对不合格产品采取召回举措。
北京七星酒业2016年6月13日生产的1批次北京二锅头(500ml/瓶,43%vol),经抽检检测酒精度不合格。经查,该批次北京二锅头酒共计53箱,每箱12瓶,共计636瓶。以上批次北京二锅头酒2016年至2020年用于送检、公司内部发放福利、招待用酒和样品使用,并未向市场销售,共计使用28箱、336瓶。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在市场上销售,共计销售25箱、300瓶。
据了解,北京七星酒业自2023年1月接到不合格报告后采取召回措施,对售出的不合格北京二锅头酒进行召回,召回5箱,共计60瓶。以上批次北京二锅头酒以70元/箱的价格销售5箱,以60元/箱的价格销售20箱。2023年1月20日收到召回产品5箱,向经销商退费300元,实际销售金额1250元。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50元的处罚。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该企业还曾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被罚。企查查信息显示,该公司2016年5月5日生产的北京二锅头酒(2L/桶,56%vol)、2016年7月2日生产的北京二锅头酒(5L/桶,56%vol;480ml/瓶,56%vol),纽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要求,被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6万元。
北京七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梁亚丽。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