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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记者从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获悉,2023年度广州市常规积分制入户工作正式启动,入户指标为1.5万个,较2022年度增加2000个。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积分制入户”专栏将于10月8日9时—11月8日17时开放,有意向的来穗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提交申请。
本年度积分制入户沿用上一年度积分制入户做法,入户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含当天)后出生;(三)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四)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五)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从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中选用部分指标)计算总积分满150分;(六)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员按基础指标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值相同时,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长排名;如再相同,按照在本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时长排名。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以确保存量优先,解决好在广州长期合法稳定居住就业来穗人员的入户需求。
据介绍,本年度积分制入户申请期间,“穗好办—来穗积分”专栏将同步开通“积分制入户”入口,便于来穗人员通过手机“指尖办”完成入户申请。各镇(街)设置来穗人员积分制入户窗口,安排工作人员及相关设备,方便来穗人员就近了解政策和办理相关手续。
温馨提醒
申请时间对排名结果没有影响
获得个人核定积分后,在10月8日9时—11月8日17时期间申请入户即可。申请时间对排名结果没有影响。建议来穗人员合理选择申请时间,避免网报高峰。
另外,尚未获得核定积分的来穗人员要尽快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个人积分,已获得核定积分但仍需更新个人相关情况的来穗人员,也建议尽快进行积分调整、积分异议等,确保有充足时间申请入户。
此外,由于积分调整和积分异议须由相关部门审核,其间申请人没有个人核定积分,不能申请入户。如果申请人已获得个人核定积分,在入户申请开始后,建议不要轻易提出积分调整或异议申诉,以免因此耽误申请。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