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法拍房市场,下月要迎来两套颇有看头的江景大宅,市场评估价都在1700万元左右,起拍价只要1元。
这两套房的原房东汪某,在2018年12月7日,被浙江省公安厅列为公开通缉的24名网络借贷平台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之首,并于2019年,被国际刑警红色通缉,抓捕归案。
一套法式联排、一套钱塘江边大平层
起拍价都是1元
两套高总价大宅,一套是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玫瑰园蓝玫苑8号101室,2015年建成,建筑面积为363.58平方米,地上两层、地下一层,土地使用权面积226.32平方米。
富春玫瑰园位于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以北,小区周边有富春江花苑、万科公望、富春泉水湾等这样的低密度住宅小区,比较适合悠闲的慢生活。
这套别墅,是法式联排,南北朝向东边套、带花园及泳池,房子是毛坯,阿里拍卖页面显示的评估价为1713.26万元。
另一套大宅,是杭州市滨江区御涛轩(推广名:世茂·之西湖)1幢3单元2203室。
这个小区位置优越,紧邻钱塘江,周边还有银杏汇、之江花园、临江花园等住宅小区。
这是小区内一套不折不扣的江景高层住宅,总共41层,位于其中的22层,房屋建筑面积196.75平方米,南北朝向西边套,内含3房2厅2卫1厨,是精装房。目前室内软装基本都已腾空,内部清爽,评估价为1753.17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这套御涛轩,还包含地下一层44号停车位使用权。
截至2021年7月22日,富春玫瑰园处的房产,还欠缴物业费共计70352.73元;截至2021年7月27日,御涛轩还欠缴物业费共计6557.9元。阿里拍卖的页面提示,这些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这两套房产都由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置,将于10月8日10时至次日10时,进行为期24小时的公开拍卖,因为涉刑,起拍价都是1元。第一套富春玫瑰园房产,保证金171.3万元,加价幅度8.5万元;第二套房源保证金175.3万元,加价幅度8.7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参拍者需要有杭州市购房资格。确认竞拍成交后,如果买受人在杭州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阿里拍卖工作人员提醒。
原房东非法集资113个亿
国际刑警对其发布红色通缉
橙柿互动记者从阿里拍卖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这两套房同属于一位房东——汪某。此人在2018年12月7日被浙江省公安厅列为公开通缉的24名网络借贷平台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之首。
2019年初,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在我国驻墨西哥使领馆及墨执法部门大力协助下,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公安机关三级联动,将其缉捕回国。
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的刑事判决书显示,2013年11月,汪某开始经营杭州启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月更名为“启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启蓝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下设总裁、财务、金融服务中心(后整合改名为“SK团队”)等主要部门,集团公司成员有浙江宝力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卓茂公司等子公司。
2014年1月以来,启蓝公司以“启蓝资管”、“启蓝投资”等名义,采用线下通过门店形式,通过发放传单、摆摊宣传、会议营销等方式,宣传高额返利、定期还本付息的“债权”“车盈”“车易融”“房启鑫”“车启鑫”“车商贷”等产品,向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并形成资金池。并且,还在线上推广“元泰金服”APP等方式销售债权转让、私募基金份额等理财产品,通过夸大宣传、承诺支付5%-24%不等年化收益、约定回购等手段,吸引社会不特定公众投资。
被告人汪某取得集资款后,明知自身缺乏归还能力,仍将款项用于个人挥霍、支付犯罪成本、还本付息等用途,致使启蓝公司的亏空不断扩大。
2018年7月26日,启蓝公司资金链断裂,汪某随即逃往境外。
经审计,自2014年1月至案发,被告人汪某利用启蓝系企业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113亿余元,造成9400余人损失约20亿余元。
2019年5月,汪某被缉捕回国。
最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汪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本次拍卖的两套房产就在其中,而此案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一步开展中。
“1元起拍”目前仅限于
浙江省内涉刑事案件中的财物
根据国家法规及浙江省相关规程,法拍房1元起拍是有法可依的。
“1元起拍是刑事案件拍卖,区别于民事案件拍卖,2020 年 6 月,为规范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的执行和处置工作,公平、高效、价 值最大化处置刑事案件涉案财物,浙江省高级人民院印发《浙江省法院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规程 》,创新设立‘1元起拍’。规程中明确,刑事涉案财物网络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以拍定为原则,实行1元起拍,价高者得的竞价规则。”从事法拍咨询服务多年的业内人士毛章丽告诉我们。
当然,截至目前还未出现过1元成交的情况。
也就是说,根据规定,假设这套房子真的被你1元拍下了,是完全可以成交的,合法合规。“不过近年通过阿里拍卖处置的刑事涉案财物,在上拍后,围观者、参与竞价者比较多,且在1元拍卖前,一般都会有大量的相关宣传,这种低价成交的极端可能性,可以说基本不存在。”一位拍卖辅助机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
符合1元起拍规定的,仅刑事案件中的房产、汽车等执行物,而且目前也仅限于浙江省内,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施行。
(记者 陆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