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1月28日,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获悉,该局组织开发建设了合肥市存量房交易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存量房平台”),经前期试点运行,已具备全面启用条件,将于2023年3月1日全面启用。
自存量房平台全面启用之日起,原网签系统不再开放购房资格查询、网签合同新增功能。为规范房源信息发布,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应于全面启用前完成与存量房平台系统对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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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获悉,该局组织开发建设了合肥市存量房交易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存量房平台”),经前期试点运行,已具备全面启用条件,将于2023年3月1日全面启用。
自存量房平台全面启用之日起,原网签系统不再开放购房资格查询、网签合同新增功能。为规范房源信息发布,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应于全面启用前完成与存量房平台系统对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