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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新华联公告称,此前被撤回拍卖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建”)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的1.39亿股股票被恢复处置。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2月13日上午10点至2023年2月14日上午10点止(延时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

本次拍卖前,湖南华建持有长沙银行1.4亿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3.49%;本次拍卖湖南华建持有的长沙银行1.39亿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3.46%,若本次拍卖完成,湖南华建将持有长沙银行111.9万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0.03%。

新华联表示,本次拍卖标的为公司参股公司股票,不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如果本次司法拍卖完成,长沙银行仍为公司参股公司,但将导致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投资收益的下降,并对未来损益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法院及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获得债权人谅解、达成和解,同时将积极筹措还款资金,力争妥善解决上述逾期债务事宜。

新华联1月12日收于3.13元/股,总市值59.3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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