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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网讯(苏晓/文)2月7日,陆家嘴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称,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一审判决书(2022)沪74民初1067号。

判决书显示,被告南京世荣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陆家嘴国际信托偿还本金 1,830,600,000 元、期内利息 5,585,461.11 元;

被告南京世荣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支付截至2022年3月21日的违约金 62,624,000 元,自2022年3月22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违约金以本金 1,830,600,0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24%计算;

同时,被告南京世荣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支付保险费损失 664,913.7 元、律师费损失 735,306.6 元等。

据悉,此前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世茂集团控股公司“南京世荣置业有限公司”、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芜湖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南京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因债券交易产生债务纠纷,陆家嘴国际信托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了诉讼以及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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