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协议法律上是立即生效的吗?

借名买房的协议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有效。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协议自成立时生效,但由于其实际出资人与产权登记人不一致,故实际出资人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具有物权效力。

借名买房什么时候合同无效?

借名买房合同的效力如何,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借名买房行为,一旦借名买房的双方当事人产生纠纷,要求法院解决矛盾的时候,法院一般会认为双方签订的借名买房合同有效。但是,如果借名买房合同涉及非法利益,则借名买房的合同无效。

严重规避法律、政策的借名买房合同无效

实践中,双方当事人为了非法目的,恶意规避法律,破坏国家房地产政策的借名买房合同应属于无效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如实际购买人为将自己的贪污所得、受贿所得等非法收入转变为合法收入,与他人签订借名买房合同,把自己用灰色收入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出名人明知其购房款为犯罪所得而帮助借名人隐瞒的,这种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民事范畴,不能用借名买房合同是否有效解决问题。两者的行为都触犯了我国刑法,其中实际购买人构成相关的上游犯罪,出名人构成洗钱罪,应没收所购房产。

此外,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所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原因在于其严重不利于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实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双方应返还财产、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要折价补偿、有过错的要赔偿损失。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且当然无效。无效合同是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需当事人主张,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合同存在无效的情形就可以认定。法院在审理借名买房纠纷中,发现借名买房合同违反国家经济适用房规定的,即使当事人没有主张该合同无效,依然可以直接认定借名买房合同无效。借名买房合同无效后,法院直接确认名义登记人为涉诉房屋产权人,若因名义登记人的过错给实际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名义登记人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且实际购买人可以要求名义登记人返还不当得利,用以弥补自己的购房损失;若名义登记人不愿意获得涉诉房屋产权或者存在严重过错的,所购房屋需要返还开发商或者房屋出卖人,开发商或出卖人需要返还价款及利息,之后,开发商或出卖人可以再次将涉诉房屋出售给符合资格的对象,并且不会对开发商或出卖人的交易安全产生威胁,有利于实现经济适用房的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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