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提出新要求。会议提出,督促各类项目欠薪春节前动态清零,政府和国企项目务必率先清零。对一时难以完全解决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工资。
按照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各地区要做到“两清零”。即2020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推动解决各类欠薪问题取得积极成效。要持续发力,抓实抓好正在开展的整治欠薪专项行动,加快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会议要求,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欠薪纠纷和隐患排查力度,对重大欠薪风险隐患要建立处置专班,发现一起化解一起。同时,要扎牢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笼子,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等制度。
按照会议部署,下一步,各地各部门将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重大欠薪案件,并把相关企业及其负责人列入欠薪“黑名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