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1日在京召开。会议宣读了国务院、中央军委2021年征兵命令,对今年征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据悉,2021年上半年征兵工作从2月20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下半年征兵工作从8月15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征集对象以大学生为重点,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直辖市、省会城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其他地区减少并逐步取消初中生征集。同时征集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今年上半年女兵征集。
会议指出,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子女和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子女,符合征集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综合素质好的少数民族青年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
会议明确,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全国所有县(市、区)同步组织两次征兵,征集任务数较少的,可由地(州、市)统一组织或划片集中组织。适龄青年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m.gfbzb.gov.cn/),如实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会议强调,各级要把握新时代新要求,聚焦备战打仗,坚持改革创新,高标准完成一年两次征兵工作任务。要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征兵有关措施要求,严格落实廉洁征兵规定要求,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决纠治征接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中央和国家机关,军委机关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主会场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征兵工作的领导和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有关领导参加了分会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