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确实为当地群众办了一大实事,我为检察机关点赞……”4月15日,听了湖北省兴山县检察院关于黄家河村山洪沟疏通情况的汇报,县人大代表黄明波非常高兴。

在今年3月召开的兴山县人大代表会议上,黄明波提出建议:“峡口镇黄家河村在修建寨湾公路过程中,废弃的泥石堆积物堵塞山洪沟,汛期将会影响行洪安全,危及周边农户安全……”

兴山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本元将建议记在了心头,立足“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相关工作,李本元先后两次带队前往现场进行调查,运用无人机航拍等措施,固定现场证据。

“河道堵塞问题必须在汛期来临前快速解决,确保周边水电站、水厂及农户生命财产安全。”李本元提出要求。

4月7日,该院召集县水利局、峡口镇政府等单位前往峡口镇黄家河村现场查看,并召开磋商会议研究解决方案。会上,相关单位立足各自职责提出4项整改措施:一是确保安全问题,强化日常巡查,防止落石、滑坡等安全事件发生;二是解决排水问题,建设涵管疏通河道;三是防范水土流失,种植刺槐等树木治理边坡下滑等问题;四是推动政策扶持,县水利局根据实际情况,在流域治理中适当倾斜政策,在该河段岸坡的堆积体下方加砌挡土墙,防止滑坡堵塞河道。

在检察机关的持续监督下,目前黄家河村村级公路建设废弃泥石堆积物堵塞山洪沟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兴山县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落实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继续做深做实‘河长+检察长’制,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李本元表示。(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杨亚琼 董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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