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0年度深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发布。公报显示,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河流水质实现历史性突破,东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保持为优,西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保持稳定。

公报显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国家一级(优)和二级(良)的天数共355天,占全年监测有效天数(366天)的97.0%,比上年上升6.0个百分点;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臭氧。全年灰霾天数3天,比上年减少6天。

水环境方面,茅洲河共和村(国考)断面水质由上年劣Ⅴ类提升为Ⅳ类;深圳河河口(国考)断面水质由上年Ⅴ类提升为Ⅳ类;赤石河小漠桥(国考)断面水质保持为优,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东部近岸海域水质为优,达到国家海水水质第一类标准;西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与上年相比,东部海域水质保持为优,西部海域水质稳中向好。红海湾水质达到国家海水水质第一类标准,水质优良。(作者:林园)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