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8日获悉,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东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调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有意见可于7月4日之前提出反馈。

意见稿指出,维护食品安全是最重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食品小作坊作为食品工业化生产的一种补充形式,必须首先考虑其食品质量安全。凡是风险系数高,难以控制食品安全的,应该坚决禁止;凡是工业化生产的产品完全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和供应的,应该倾向于禁止。

但意见稿也同时明确,属于东莞传统特色食品,且难以实现工业化生产或者工业化生产难以满足市场需要的,应该倾向于保留。记者了解到,相比原《禁止目录》,意见稿删减了2个具体品种,分别为东莞传统纯手工河(濑)粉、东莞传统手工月饼。这两种产品手工制作有限,不适合小作坊生产。

与此同时,在腊肉制品、水果干制品、油炸类糕点等品类上,对传统产品列入“除外”。也就是说,东莞传统白沙油鸭及副产品,东莞传统荔枝干、龙眼干、无花果干,东莞传统油角、糖环类等传统地方产品可生产。与此同时还修改了6个具体品种,对冷藏预制调理肉类、蛋卷等类别中保留地方特色产品,包括东莞传统芝麻糖,东莞传统糯米鸡、粽子类,东莞传统肉丸,东莞传统蛋卷,东莞传统喜(礼)饼类均“除外”,允许小作坊生产。(作者:余宝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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