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证监会印发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对全年的立法工作做了总体部署。

一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章。

二是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4件,包括:制定《证券公司业务资格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修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5件,包括:制定《证券公司柜台业务管理办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办法》《证券期货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修改《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三是持续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做好法律制度衔接。其中,“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2件,包括:制定《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

除了上述规章项目外,2022年证监会还将继续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做好制定《期货和衍生品法》等立法工作;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司债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配合有关司法机关做好证券期货领域相关司法解释制定、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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