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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此前9月下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和上调远期售汇外汇风险准备金率后,央行启动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措施。
10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为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增加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资金来源,引导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人民银行、外汇局决定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上调至1.25。受此消息影响,当日离岸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应声上涨,收复7.3关口。
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到,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是为了提高境内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融资便捷性、同时做好国家宏观调控而制定的一项跨境融资管理制度。2016—2017年,人民银行先后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前两个通知现已废止)。修正完善后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1月13日起,对全国范围内的法人企业(政府融资平台与房地产企业除外)和法人金融机构实施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取消外债事前审批,便于境内机构跨境融资;同时规定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融资按风险加权计算余额,风险加权余额不得超过上限。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资本或净资产×跨境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因此,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和金融机构可以在境外融资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的大小。光大期货宏观分析师于洁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上调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将提升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从而间接增加外汇供给,对稳定人民币汇率起到积极作用。
记者梳理发现,2020年以来,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曾历经多次调整。2020年3月12日,人民银行、外汇局将这一参数由1上调至1.25,以便利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接着,在人民币持续升值、企业外币融资快速增加的背景下,2020年12月11日将金融机构的这一参数从1.25下调至1,同时表示“金融机构应树立风险中性理念,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随后,于2021年1月7日将企业的这一参数也由1.25下调至1。
谈及此次调整,中国国际期货高级研究员汤林闽告诉记者,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的调整需要考虑一系列因素,包括我国宏观经济状况、企业融资需求等。总的看,本次调整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当前国内经济总体恢复向好,但发展动力基础尚不牢固,消费仍偏弱,出口预期也有所转弱,需要政策进一步支持;二是近期人民币汇率走弱压力有所增大,政策上有必要给予一定的回应。
在一德期货外汇分析师车美超看来,上调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体现了央行稳定外汇市场预期的目的。在我国出口压力有所增加的背景下,通过上调这一参数,有利于扩大境外融资,促进外汇回流,进而对人民币汇率构成支撑。
汤林闽也认为,本次上调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对市场具有积极意义。“一方面,该参数上调有利于国内企业增加跨境融资,实现融资渠道拓宽和融资成本降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另一方面,该参数上调后,金融机构可以调节优化自身的外币资产负债结构,且有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外部负债加杠杆速率和外债结汇量,对稳定人民币汇率产生一定积极作用。
“据我们测算,当前我国的跨境融资杠杆率企业为200%、非银行法人金融机构为100%、银行类法人金融机构为80%。本次对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上调后,企业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由原来净资产的2倍提高到2.5倍,非银行法人金融机构上调为1.25倍,银行类金融机构上调为1倍,向境外融资的空间较之前扩大25%。”于洁认为,这将提升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外币业务发展风险偏好,有助于其外币资产负债表扩张,降低资产负债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