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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北京金融法院举行“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投资者保护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艳红在会上介绍,北京金融法院自2021年3月18日成立到2023年3月31日,共受理案件16289件,其中涉投资者保护相关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7651件,占全院总收案数的47%。大部分案件为证券侵权民事纠纷、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和营业信托纠纷案件,此外,还有部分融资融券交易纠纷、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和期货经纪合同纠纷等。
具体来看,李艳红表示,涉投资者保护案件主要呈现三方面特点:一是案件类型相对集中,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占比较高;二是案件涉及法律关系复杂,资管类案件真实法律关系认定难度增大;最后,金融机构未尽适当性义务,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占有一定数量。
据李艳红介绍,北京金融法院作为金融审判专门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积极贯彻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倾斜保护金融消费者和中小投资者理念,在审判机制建设、司法能力提升、诉讼服务和司法职能延伸等方面共同发力,努力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比如,北京金融法院积极推进金融法治协同机制建设。其中包括与金融管理部门建立联络机制,提出司法政策建议十余篇,针对《金融稳定法(草案)》《期货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提出立法建议。
“随着资本市场不断发展,金融现代化对投资者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李艳红说,下一步,北京金融法院将深入落实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精神,以公正高效和专业化的金融审判,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践行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职责使命,以高质量金融司法护航中国式现代化。
据悉,在本次通报会上,北京金融法院还通报了十起金融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涉及股票、保险、信托、基金、私募基金等多种投资理财方式。对此,法院提醒投资者,要树立风险意识,充分了解投资产品的性质、内容和风险,从事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活动。同时,从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在购买过程中注意留存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