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倪春霞25日表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有25.3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被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标准参照孤儿,目前平均每人每月1140元。

民政部25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已经实施一年,请您介绍一下目前全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的总体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倪春霞表示,目前全国已有25.3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被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分析,其中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符合失联、重残、失踪等情形的儿童11.42万人,占比45.1%;父母双方均重残的儿童6.93万人,占比27.4%;服刑人员子女2.09万人,占比8.3%。还有很多其他组合情形,如父母一方重残、一方失联的儿童0.77万人。

从区域分布看,广东有2.8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数最多;其次为湖南2.3万人、安徽1.9万人、河南1.7万人、贵州1.6万人、云南1.5万人,上述6省数量占全国总数的46.6%。

从受教育程度看,学龄前儿童2.89万人,占比11.5%;小学在读10.94万人,占比43.2%;初中在读6.14万人,占比25.3%;高中、大中专及以上在读3.29万人,占比13.0%,其他情形1.75万人,占比为7.0%。

另外,从健康状况看,95.7%的儿童身体健康。从户籍状况看,85.3%的儿童为农业户口。

倪春霞指出,多地还探索政策创新,如北京、重庆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助学工程,让这些孩子考入大学后还能继续得到资金支持,陕西等地实行全额医保资助,甘肃、四川眉山、云南昭通等地探索优化认定程序等等。

倪春霞称,在政策实施的一年时间里,民政部派出调研组到多地调研,听取基层同志和一些家庭的意见。大家普遍提出,希望这个带有温度、体现党和政府关爱困难群体的好政策能够惠及更多儿童群体。为此,我们积极协调,会同公安部、财政部于2020年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主要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是拓展保障对象范围。在原有政策规定情形的基础上增加了父母被撤销监护资格、父母被遣送(驱逐)出境两种情形。

二是优化父母失联认定程序。在《意见》执行过程中,基层反映,父母失联认定是个难题,影响了部分儿童纳入保障范围。为解决这个难题,《通知》提出三种认定方式:一是先报案,公安部门接警处置查找,出具查找情况回执单;二是对公安部门难以出警处置查找的,采取“个人承诺+邻里佐证+村(居)证实+乡镇(街道)查验+民政部门确认”的方式认定。这种办法前期在不少地方已经使用,效果很好;三是对其他复杂情形,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即村(居)提方案,乡镇(街道)查验,最后由县级儿童保护协调机制研究确定。

三是加强监护指导。这些孩子的父母因重病重残、服刑吸毒等原因,监护照料能力比较薄弱,不能简单地“发钱了事”,要给予儿童和家庭更多的关心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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