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规范中小学生作业管理
作业设计纳入教师教学实绩考核
日前,太原市教育局印发义务教育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作业管理,加强作业设计研究,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意见指出,作业是课程与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照教育性、科学性、层级性、统整性、拓展性、技术性、协同性的原则,履行“五育”并举职责,按照“作业领域多元,作业方式多样”的要求,突出主题性、过程性、实践性、体验性,倡导“身心健康优于学业成绩”育人理念。
意见明确,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作业难度不得超过课程标准要求和大多数学生的能力发展现状,要提供不同认知水平的作业供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完成。
意见强调,教师不得通过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家长代为评改作业。严格落实小学“每周一日无作业”制度,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留作业。学校要建立学生作业档案,建立学校和年级组作业管理机制。将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与管理纳入教师和校长专业能力培训内容,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强化“减负关键在课堂”的意识和责任,提升课程教学内涵,减轻不合理的学业负担。
教师要自觉提高设计作业的能力,系统化设计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学校要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等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培养和教学实绩考核评价项目,每学期初要对学生作业作出规划,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统筹规划学生作业总量,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时间。坚决杜绝机械重复、无效作业,严禁暴力式、惩罚性作业。(记者 赵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