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决定支持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泉州师范学院、莆田学院、三明学院、龙岩学院、宁德师范学院、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8所高校开展美育浸润行动。

福建明确,各有关高校要充分发挥本校美育教师和学生力量,为对口支持的县(市、区)中小学校美育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提供持续、稳定、有效的定向精准帮扶和志愿服务。各高校应根据自身条件对口支持福建省除厦门市外的8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一个或多个县(市、区),可以在对口的每个县(市、区)选定若干所中小学校作为浸润行动实验校,通过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坊、培训进修、师徒结对、集体教研等多种形式支持对口县(市、区)开展教师队伍建设专项帮扶,提高区域内中小学校美育教师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福建提出,2022年将给予有关高校每校各10万元经费补助,专门用于组织开展美育浸润行动相关工作。根据对口县(市、区)中小学校的需求,各高校应依照教学大纲及地方艺术特色,开发和实施2—4门美育专项课程。

(记者 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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