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成绩排序

投档时考生成绩这样排序: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普通类专业按选考物理、历史分开两类比较物理或历史成绩高低,高者优先;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播音与主持类为校际联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次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7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2.按大类招生

按大类招生是高校将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专业合并,按一个大类招生。通过该方式录取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先统一学习基础课,一段时间后再根据学习兴趣和学校的专业设置情况,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最终确定所学专业。考生在报考按大类招生的专业时,要了解大类中都包含哪些专业(方向)。

3.专业级差

所谓“专业级差”是院校在安排考生专业时,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一个或几个分数值,来确定选报不同专业志愿考生的录取专业,这种分数值就是“专业级差”。也就是院校在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和非第一专业志愿时的分数差额。假设学生小明报考A高校,考了560分,其专业志愿分别为:计算机、国际贸易、自动化、机械工程、电子商务,A高校的专业录取实行专业级差的办法,级差分为2分、1分、1分、0分。在进行专业分配时,如果小明的第一专业志愿符合专业录取要求且专业有计划余额,那么小明被录取到“计算机”专业;若计算机未被录取,他的分数将会被减去2分(即558分),按558分的成绩同第一专业志愿报考“国际贸易”的考生排序,确定是否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倘若仍不能满足,分数再减去1分(即557分)进行第三专业志愿“自动化”的录取;若依旧不能满足,分数再被减去1分(即556分)进行第四专业的录取,后续专业如果仍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将不再减分,以此类推。

4.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是指某一院校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数与计划招生数的比例,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中,一般在105%~110%之间,不超过120%,并在各院校的《招生简章》予以公布。

5.退档

退档的情形是,院校调阅考生档案数量一般控制在120%以内,由学校具体确定调档比例,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学校决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6.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是指每一批次录取结束之后,省招办将录取未满额的院校和余缺计划数向社会进行公布,供尚未被录取并达到分数要求的考生进行选报。

达到分数要求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才能填报。这一句话有两个重点:第一是未被录取的考生。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征集志愿。第二是分数达到要求,即符合本批录取控制线或降低一定分数,但是否降分要看院校具体要求,一般来说会先征集线上考生。

参加征集志愿需要注意:1.考生要注意及时关注省市招办官方渠道公布的余缺信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招办公布的志愿填报网站完成填报。2.按规定选报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调剂志愿,同时要符合院校和专业的报考及体检要求。3.考生选报征集志愿时要考虑避免再次出现“扎堆”落选的问题。有的考生认为参加征集志愿的高校录取分数一定会降低,其实不然。高校的录取分数是否降低,取决于缺额的高校计划的数量和报考人数。4.考生参加征集志愿时要谨慎选择,考虑清楚所报院校剩余的专业自己能否接受,一旦被录取就不能退档调换。

7.不予录取与不宜就读

不予录取表示不能录取。考生即使分数再高,填报了此部分专业也不会被录取。不宜就读表示此部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录取时,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它们都是招生专业后的备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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