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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记者 金晓利

7月6日,记者从郑州市商务局获悉,第二期餐饮消费券将7月7日上午10点准时发放,本次餐饮消费券面值为15元,总计42万张,消费满50元时使用。

申领时间:2023年7月7日10:00;使用期限:2023年7月7日10:00—7月16日24:00。

餐饮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郑人员(包括外地来郑人员)通过“支付宝APP”、“郑好办APP”活动页面均可参与领取。每人可领取1张,先到先得,领完为止。领取到餐饮消费券的消费者,可在全市线下餐饮商家核销使用,商家需支持“支付宝”付款方式。到期未核销的,予以收回。

郑州市商务局明确,活动严禁以虚假交易等方式套取消费券补贴,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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