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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中心城区建筑(装修)垃圾


【资料图】

乱象集中整治行动告知书

让城市更文明 让生活更美好

为进一步加强娄底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切实改善城市环境,持续提升城市品位,着力解决中心城区范围内建筑垃圾乱运乱倒乱堆乱放问题,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自2023年4月起,在娄底中心城区开展建筑(装修)垃圾乱象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NO.1

不得将生活垃圾、有害垃圾与建筑(装修)垃圾混装、运输、处置。

NO.2

未经审批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建筑(装修)垃圾运输、处置作业。

NO.3

严格按照审批许可的准运车辆、路线、范围进行建筑(装修)垃圾运输;建筑(装修)垃圾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要全面覆盖,并确保在建筑(装修)垃圾运输过程中不出现遗撒污染路面现象。

NO.4

中心城区范围内建筑(装修)垃圾统一运送至娄底市建筑(装修)垃圾消纳场(娄星区水洞底镇水洞底村,联系人:戴先生,联系方式:8338166)进行资源化利用处置。

NO.5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违法行为,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爱护城市、保护环境、维护生态是每一名娄底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城市贡献力量。

END

来源:娄底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编辑:梁陈熙

审核:杨蕾 谭洲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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