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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日前,《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正式获批,这是中央部署国土空间规划以来,我国首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

《规划》系统优化江苏省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生态空间方面,江苏将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实施太湖、洪泽湖等全流域系统治理,保护苏北沿海、长江口等重要滨海湿地,提升黄(渤)海候鸟等生物多样性,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城镇空间方面,《规划》指出江苏要以扬子江城市群、沿海城镇带和南京都市圈、苏锡常都市圈、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为主体,建设全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引导各类开发区功能复合和节约集约用地。同时,要依托沿海城镇带推动陆海空间协同,提升陆海通达度,分区分类保护利用海岛资源,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

《规划》对耕地保护等方面也提出明确要求。江苏将建设沿海沿江特色农产品基地,提升“米袋子”“菜篮子”保障能力,形成支撑城乡要素有序互动的乡村空间布局,推动连片乡村振兴。到2035年,江苏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7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34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82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0.95万平方千米,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此外,《规划》还要求江苏整体保护传承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加强苏州古典园林、大运河(江苏段)等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促进山水环境和城镇乡村融合发展,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示范省份。

《规划》是对全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江苏将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郭奉铭 李泽灏 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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