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9日召开的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2月29日凌晨,杭州市发现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系某安保公司员工。12月28日,该人员在常规采样检测中发现核酸检测阳性,经疾控部门复核确认。
据悉,发现上述情况后,杭州市防控办立即联动相关单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据初步研判,该人员与境外输入确诊病人有关联。疾控部门已追踪管控密切接触者137名,对其居住点相关人员也已采样检测、落实管控措施,对相关的环境进行了消杀。截至12月29日9时,所有样本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记者同时从上述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2月18日晚18时,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疾控中心在某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摊位采集的冷链食品日常监测样本中,发现一份由阿根廷进口的冷冻牛颈骨外包装标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
经“浙冷链”系统追溯,涉事产品经上海洋山港于11月12日入境。当地迅速采取货物封存、人员排查隔离、场地消杀等应急措施,连夜对市场外环境和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同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溯源倒查工作。产品流通涉及的相关市县立即开展货物和人员追踪、调查和处置。据统计,浙江省宁波、温州、湖州、嘉兴市共采集涉事同批次产品及外包装、外环境样本697份,排摸出涉事相关人员217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浙江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广胜表示,为更好地应对疫情防控形势的新变化,浙江省决定对入境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对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人员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健康码”由红码转为黄码,期满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健康码”由黄码转为绿码,并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全过程佩戴口罩,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也应尽量控制活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