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纪委指导下,我们针对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采购、基建、人才申报等方面开展监督,聚焦廉洁风险点开展常态化谈话提醒。”近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纪委组织召开院级党组织纪检工作推进会议,各纪检委员就日常监督情况述职交流。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深化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中管高校纪委持续推进改革落地,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处理违犯党纪的线索和案件,不断提高监督主动性,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日常监督做细做实。
厦门大学纪委深入贯彻落实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化“三转”,退出全部13个非主责主业校内议事协调机构,同时深入全校41个基层党委(党总支),做到至少“一年一访”。督促建立健全学校内控体系,在全校82个单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为362名中层干部建立个人廉政档案。截至目前,该校纪委累计对56名党政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约谈、提醒谈话,校纪委给予党纪处分20人次,函询提醒21人次。
兰州大学纪委以改革为契机,退出22个议事协调机构,仅保留与监督执纪有关的5个议事协调机构。该校纪委通过开展二级单位纪检委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交叉监督,组织纪委干部根据不同学科、单位特点,有针对性地精选案例,“点对点”送教上门,开展警示教育。探索以支部共建为载体,以党建促业务,联合甘肃省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就榆中校区基础设施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协同研判,共同调研附属医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推动整改到位。
“改革以来,最大的变化是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更加有力,高校纪委监督有规范、改革有保障、干事有底气。”华中科技大学纪委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该校纪委制定了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计划,规范内设机构设置,设置纪委办公室、信访与案件监督管理室、纪律审查室、监督检查与案件审理室等职能处室,案管实现了管办分离,案件调查实现了查审分离。去年以来,该校纪委共下达纪检监察建议7份,通过举一反三促整改、立规矩、补短板。
“高校纪委是高校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新修订实施的《条例》对高校纪委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定位。为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武汉大学纪委在党员人数较多、廉政风险较大的4个分党委增设二级纪委开展同级监督,并探索开展派驻监督,在2个独立法人单位派驻纪检组长。该校纪委持续压实职能部门的职能监督和业务监管责任,督促招生工作处加强事前审核把关和考试招录工作的巡查检查,督促人文社科院、科发院、财务部等单位开展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和问题处置,并及时跟进、严肃查处相关违纪违规行为。
持续深化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国人民大学纪委聚焦通州新校区建设工作,发挥驻新校区建设监审部专职纪检干部“探头”作用,创新监督方式,强化沟通机制,定期进行工作述职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判,推动建立健全决策体系、制度体系,防控廉政风险,规范权力运行。加强与组织、巡察、审计等部门的贯通协同,坚持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听取审计结果、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情况等。针对人才引进、考试招生、异地分支机构监管等环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纪委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聚焦廉洁风险点,校纪委对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少年班学院等单位开展专门谈话提醒,推动风险防控关口前移。(王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