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涉金融案件开展专项清理行动,既是切实打击规避金融债权执行行为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本地金融市场安全,强化司法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日前,永登县法院执结了一起涉金融案件。
2015年,借款人鲁某向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贷款23万元,并以房产抵押,但贷款到期后未按期还款,故被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鲁某归还贷款和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鲁某仍未归还欠款,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遂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鲁某始终下落不明,永登县法院行执行法官上门核实鲁某所抵押的房产,并张贴公告,拟强制执行该房产,鲁某家人主动到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归还部分贷款。
据了解,自永登县人民法院涉金融不良资产案件专项清理工作专班成立以来,工作人员加大审执力度,特别是加大被抵押房产核查力度,做到“快查、快评、快拍”,现已核实房产37套,进入评估拍卖程序7套,迫使4名当事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查询财产200余人次,冻结银行账户近千余个,司法扣划金额近百万元,核查失信被执行人员身份信息50余人,已向社会曝光18人,拘传30余人次,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