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年禁捕”工作中,禄丰市黑井镇龙川江采取多项措施,禁捕工作成效明显。
禄丰市黑井镇龙川江属于长江流域的支流,列入长江流域禁捕重点水域。自2020年7月1日起,黑井镇成立龙川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认真摸排登记,对沿河5个村社区31个村小组,实现人员、渔网全部上岸;同时,利用广播、微信、标语等宣传禁捕政策法规,提高沿岸群众的禁捕意识;在餐馆、农贸市场开展相关规定的宣传,要求餐饮业不得经营“野生鱼”等产品,严禁出售、购买野生渔类及其产品,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并制定了《黑井镇龙川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实施方案》,由镇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农业农村中心、水务中心、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电、毒、炸”等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和禁捕水域违法捕捞行为。坚决做到“清船”“清网”“清江”“清湖”,确保禁捕期内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有效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龙川江水域生态功能恢复。
加强在龙川江流水域(十年禁渔区)和(每年3月—6月禁渔期)开展拉网式全域巡查,严格禁捕水域“四无四清”标准。开展好龙川江禁渔巡查督查,沿途发放禁渔宣传资料、张贴禁渔通告、检查集市及餐馆销售江鱼情况;清理销毁违法渔床、地笼,禁止钓鱼等一切捕捞行为,活鱼放回原水域、死鱼作销毁处理。
为推进黑井镇龙川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工作,让龙川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提升,全镇上下各级、各部门立足实际,真抓实干,坚决遏制龙川江流域重点水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下一步,黑井镇将以推动龙川江“十年禁捕”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坚持以龙川江“十年禁捕”为抓手,以“管好龙川江的‘水’、护好水中的‘鱼’”为着力点,打好龙川江“十年禁捕”攻坚战,持续推进龙川江“四清”“四无”专项行动,为进一步改善河流生态环境,贯彻落实龙川江“十年禁捕”工作。紧紧围绕“水畅、河清、岸绿、景美、鱼跃”的工作目标,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好龙川江“十年禁捕”常态化管理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