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年以来,省民政厅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指导沿黄流域9市25县切实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今年一季度,我省黄河流域9市全部出台与省低保管理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相配套的政策文件,顺利完成年度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工作。

根据户籍人口数据,我省黄河流域25县户籍人口约占全省户籍人口的17%。截至今年3月底,25县共有低保特困28.3万人,约占全省低保、特困总人数的16%。其中,城乡低保22.5万人,约占全省城乡低保总人数的16%;城乡特困人员5.7万人,约占全省城乡特困总人数的17%。

目前,我省黄河流域9市顺利完成年度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工作,25县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较上年有较大提高。其中,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较上年底分别提高10%、15%,城乡低保标准之比由上年底的1.27:1缩小至1.22:1;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提高12%、18%,城乡特困基本生活费标准之比为1.19:1,城乡完全不能自理、部分自理、自理的特困人员照料护费标准较上年均提高11%、实现城乡统一。

此外,我省还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截至3月底,沿黄流域9市25县年内新纳入低保、特困供养5428人,实施临时救助279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8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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