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609万人,待遇领取人数1579万人,待遇领取人数和参保人数分别居全国第一位和第二位。为更好服务和保障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群体,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质效提升的通知》,要求不断夯实经办服务基础,创新经办服务模式,强化经办服务管控,全面提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质效。
夯实经办服务是基础。《通知》提出,提高经办服务标准化,强化部门数据共享,促进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确保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实现经办服务精细化,培育居民养老保险经办队伍。加快推进电子档案系统建设应用,充分发挥电子档案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线上服务的支撑作用,明确必须提交电子扫描件的业务场景和规则,原则上要求申请人提交的证件、材料或填写的表单等业务资料,应扫尽扫。完善业务档案一体化建设,推动居民养老保险电子档案管理及应用落地。
不断创新经办服务模式,让群众享受更加高效的服务。着眼为群众提供“就近办”“多点可办”服务,我省将依托银行、基层服务平台实现更多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事项下沉,打造城区步行15分钟、乡村辐射5公里便民服务圈。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精简证明材料,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探索建立容缺办理机制,实现居民养老保险提速办。
《通知》要求,加强关键岗位管理,全面落实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4月起全面取消用户名口令访问,严禁使用他人账户或允许他人使用自己账户登录系统。复核、审核人员应为正式在编人员,从事高风险业务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