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成都市防止耕地撂荒十条措施》(下称措施),从压实区(市)县耕地撂荒管控责任、盘活撂荒地、防止耕地撂荒等3个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
在压实责任方面,措施明确要将防止耕地撂荒工作纳入对区(市)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粮食安全考核、耕地保护考核、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2022年6月底前存量撂荒耕地整改不到位和本年度发生新增撂荒的,不得参评乡村振兴先进区(市)县、先进镇、示范村(社区)和星级现代农业园区。
在盘活撂荒地方面,措施提出要建立存量撂荒耕地整改台账,全覆盖开展耕地撂荒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明确存量撂荒耕地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同时分类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区(市)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对在规定时限内利用存量撂荒耕地发展粮食生产或粮经复合生产的,市级财政给予600元/亩一次性耕地地力提升补贴,对恢复水稻、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的,再给予200元/亩一次性粮食生产补贴。
在防止耕地撂荒方面,措施提出了建立健全耕地撂荒风险预警机制、依法规范耕地流转防止撂荒、发挥村集体防止撂荒主体作用、大力发展生产托管服务防止撂荒、改善基础设施条件防止撂荒、逗硬约束惩处制度防止撂荒、广泛宣传引导营造防止撂荒氛围7条具体办法。
在建立健全耕地撂荒风险预警机制上,成都将把耕地撂荒管控纳入“田长制”工作内容,常态化开展区(市)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田长”巡田,及时发现和处置耕地撂荒风险。建立卫星天上拍、“田长”地上查、群众监督举报机制,运用卫片、遥感等信息化手段开展耕地撂荒动态监测。每年3月和9月,以区(市)县为单位定期开展辖区内耕地撂荒风险摸排,分级建立耕地撂荒风险清单,构建“红黄绿”识别机制,对超过3个月无正常种植计划可能存在撂荒风险的农业种植主体予以黄牌预警,对超过6个月的予以红牌警告。
为逗硬约束惩处制度防止撂荒,成都将组建市、区(市)县两级防止耕地撂荒专班,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耕地撂荒管控责任不落实、耕地长时间闲置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耕地撂荒整改进度慢、整改不到位或存在瞒报、谎报、漏报和“数字整改”“文字复耕”等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对弃耕1年以上的,按规定取消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纳入耕地保护激励基金发放范围。
(记者 张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