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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20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春耕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国内化肥保供稳价工作仍面临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稳妥推动春耕化肥保供稳价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通知提出稳定化肥生产和要素供应,提高化肥流通效率,积极稳妥做好储备和进出口调节,规范化肥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提升肥料施用水平,等五个方面工作,
其中,在稳定化肥生产和要素供应方面,通知要求,化肥的稳定生产是保供稳价的基础和前提,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保障国内化肥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落实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督促指导重点化肥生产企业坚决落实好2023年最低生产计划,在符合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和水资源支撑保障条件的前提下,推动本地化肥生产企业缩短停产时间,努力开工生产,提高产能利用率,做到“能开尽开、应开尽开”。钾肥生产大省有关部门支持钾肥企业提高钾资源利用效率,提升钾肥自主供应能力。
在保障生产要素供应方面,煤炭供应企业、化肥生产企业要加强供需对接,鼓励煤炭供应企业积极响应化肥生产企业需求,充分考虑化肥产品支农属性,将化肥生产用煤价格维持在合理水平,化肥生产企业要主动与上游煤炭供应企业开展业务对接,积极与煤炭企业建立稳定的商业关系。鼓励煤炭供应企业、铁路与重点化肥生产企业签订产运需三方中长期合同。各地要督促供需企业切实履行煤炭供应合同,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铁路对已签订产运需三方中长期合同的化肥生产用煤运输计划与电煤同等优先安排。
通知还提出,5月底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会商,集中分析研判本地区春耕化肥市场供需和价格形势,主动协调解决化肥生产、运输、储备、销售、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其中13个粮食主产省要成立专门的春耕化肥保供稳价工作专班。5月底前,各地区、各单位按月(次月前10日内)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化肥保供稳价工作情况。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