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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市场一线监管职责,规范期货交易行为,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大商所持续对异常及违规交易行为进行查处,3月份共处理异常交易行为61起、违规交易线索15起。

其中,处理自成交超限36起、频繁报撤单超限21起、大额报撤单超限4起,通过会员单位对上述达到异常交易处理标准的客户进行电话提示。

此外,调查处理违规交易线索15起,包括涉嫌约定交易转移资金类6起、涉嫌自成交或约定交易影响合约价格类8起、其他类型违规线索1起,对相关客户开展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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