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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郑商所发布公告称,两名客户频繁报撤单达到异常交易行为处理标准,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相关客户采取限制开仓交易1个月的监管措施。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郑商所将持续强化日常监管,严查异常交易及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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