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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促进金融控股公司稳健经营,中国人民银行9日对外公布《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并将自3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该办法结合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特点,界定了金融控股公司关联方以及金融控股集团的关联交易类型,明确了禁止行为,要求其设置关联交易限额。办法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完善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报告和披露制度,建立专项审计和内部问责机制。办法还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相关监管措施安排。

人民银行相关人士介绍,金融控股公司参控股机构数量多、业务和组织架构复杂、金融活动体量大、关联性高,规范关联交易管理是加强和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办法明确金融控股公司承担对金融控股集团关联交易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集团内部交易运作,在做好自身管理的基础上,指导和督促附属机构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并统一管理集团对外关联交易及其风险敞口。这有助于推动金融控股集团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水平,防范利益输送、风险传染和监管套利,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

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监管协作,指导督促金融控股公司认真贯彻落实要求,强化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监管,促进金融控股集团健康有序发展,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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