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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顺应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要求,强化财会监督主责监督与依责监督之间的高效协同,近日,财政部贵州监管局与证监会贵州监管局本着共商、共建、共赢的原则,签署了《会计监管协作备忘录》。
双方商定,在履行各自法定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流,完善工作机制,密切监管协作,更好规范辖区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证券业务审计行为,提升上市公司等资本市场主体的财务报告和会计信息质量,共同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备忘录明确成立会计监管协作工作组,双方分管局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监管协作工作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监管协作工作进行总结部署,对重要工作进行协调;相关处室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沟通最新工作情况,共同提升监管水平。
备忘录搭建起双方“一沟通两共享三联合”协作机制。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双方会计监管年度工作要点以及具体监督检查计划确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进行相互通报,并在监管进程中加强动态协同。二是完善信息共享,一方面及时共享相关改革创新进展、重点监管政策以及涉及市场主体会计信息质量和审计评估执业质量的处理处罚情况,另一方面在严格遵守各自工作纪律基础上,协助提供本单位有关监管信息化系统的信息,推进财会监督数据共享共用。三是提升联合联动,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导向,围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规范财务审计秩序等内容开展联合专题调研,为改进管理、优化制度建言献策;针对会计监管理论和监管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双边或邀请多方参与等形式组织联合研讨培训;探索对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项目等采取联合检查、联合约谈、联合督促,严格执法、严肃问责。
下一步,双方将持续深化协同协作,增强监督合力,共同促进主体监管与行为监管的深度融合,切实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