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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农业银行因涉及19项违法行为,被罚款合计超过4420万元。
罚单显示,该行的19项违法行为为:农户贷款发放后流入房地产企业;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农户小额贷款发放后转为定期存款;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装修贷款发放不审慎;商业用房贷款发放不审慎;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导致不良率失实;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公司客户单独办理授信;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不到位;贷款回流用于归还本行贷款;贷款回流用于缴纳银承保证金;贷款回流用于转存定期存款;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信贷资金流入证券账户;贷后管理不尽责导致信贷资金实质被关联企业占用;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
根据相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农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4420.184584万元。其中,对总行罚款1760.09229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0.092292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2600万元。
据媒体报道,除了“天价”罚单,近年来,农业银行多名中高层人员被查亦引发关注。
仅今年以来,就包括农业银行国际金融部巡视员刘燕忠,远程银行中心原副巡视员张学禄,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吕晓东,云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沈锐,云南省分行原营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杨志刚,吉林省分行高级专家陆俊波等人被查处。
(文章来源: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