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3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旧住房更新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十四五”期间,上海将进一步完善旧住房更新改造工作机制,传承城市的历史、文化、内涵,多渠道、多途径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上海“十四五”期间旧住房更新改造的范围主要包括:2000年底前建成,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群众改造意愿迫切的老旧小区;有条件的地区亦可适当将2005年底前建成的小区纳入改造范围。

“十四五”期间,上海将全面完成非旧改地块无卫生设施旧住房改造,启动以拆除重建为主的280万方米不成套职工住宅和小梁薄板房屋的更新改造,并实施5000万方米各类旧住房的更高水更新改造。

意见还明确,上海将有序实施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按照“能加尽加,愿加快加”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以更快速度、更高水、更大力度推进加装电梯工作。

据悉,上海各有关部门还将在规划、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如鼓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措改造资金;支持商业银行、基金公司等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及居民户内改造和消费提供融资支持;居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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