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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收到收地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据公告,2022年11月7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物业城市更新有限公司(下称“城市更新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下称“龙岗管理局”)签署《收地补偿协议书》,城市更新公司预计将获得收地补偿款共计人民币 196,675,708 元。
据悉,该地块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 G02408-0002 号宗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城市更新公司名下土地资产,因地块位于深汕铁路建设路段,龙岗管理局拟收回该地块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并以货币补偿的方式向城市更新公司支付补偿费用。
另悉,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步测算,预计公司将因本次收地补偿获取税后净利润约 1.26 亿元(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