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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破除制约土地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增强土地管理灵活性,拓宽产业用地方式,完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为推动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通知提出,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通过改善供应条件、规划调整等方式分类施策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依法依规采取无偿收回、协议收回、置换等方式分类处置闲置土地。

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在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时按要求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且租赁住房用地占比不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比例。在尊重农民集体意愿的基础上,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可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对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变更土地用途。

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扎实推进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合理布局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和城镇空间等功能空间,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和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编制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建立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制。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推动土地要素科学利用、合理流动。严肃规划修改,探索规划“留白”机制,为未来发展预留弹性空间。

目标到2023年底,全省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制度进一步健全,土地要素价格更加合理、流动更加自主有序、配置更加高效公平。到2025年底,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更加科学,产业用地保障体系基本完备,存量建设用地实现高效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初步形成,土地要素配置效率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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